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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召開兒童學生用品質量安全守護行動一周年通氣會。會上,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披露查辦并曝光了上海俏云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假冒的兒童服裝類產品案,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兒童服裝產品案等違法典型案件。
銷售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服裝產品
“2021年7月,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接到投訴舉報,反映位于上海市青浦區秀龍村476號的上海俏云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假冒知名品牌的兒童服裝類產品。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該公司存有2臺用于將商標轉印到服裝上的熱轉印機械,及大量尚未轉印到服裝上的‘NIKE’‘CHAMPION’裸裝商標。執法人員通過查閱當事人在網絡平臺的銷售記錄,發現其當年已銷售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服裝產品貨值金額達300余萬元。”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七支隊支隊長鄭文婷披露,在上海俏云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假冒的兒童服裝產品案中,經耐克商標注冊人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公司、冠軍商標注冊人HBI品牌服飾企業有限公司等商標權利人最終鑒定,當事人未經上述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其制造的服裝上使用了與商標注冊人所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
據悉,現場查獲當事人制造的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共計4488件,貨值金額共計284784元。當事人制造的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貨值金額已達15萬元以上,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注冊商標罪。依據相關規定,將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門調查處理。據后續公安部門立案調查,當事人自2020年6月起至案發,已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服裝產品貨值金額高達720余萬元。
兒童連身裙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而在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兒童服裝產品案中,2021年10月,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根據市市場監管局移送的不合格產品線索和任務,對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在產品抽樣中發現的涉及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重慶第四分公司銷售的不合格兒童連身裙進行調查,上述產品繩帶要求項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經查,上述不合格產品均系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生產,當事人以提供設計方案并委托工廠代工生產的方式,生產用于銷售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兩款兒童連身裙1088件,其中已實際銷售共計217件。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停止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兒童連身裙,罰沒款共計124269.39元,銷毀不合格產品共計871件。
甲醛釋放量實測結果為宣傳值的2倍
上海匠木家居有限公司對兒童家具產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中,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市市場監管局移送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線索和任務,對上海匠木家居有限公司銷售的“兒童兩列書柜”開展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作為“小鬼當家”兒童家具的品牌經銷商,自2021年1月13日向山東某公司下單訂購兒童家具產品,并以“小鬼當家”品牌在網絡平臺的旗艦店鋪對外銷售。2021年4月,在市局組織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因“警示標識1項目”不符合GB28007-2011國家強制性標準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長寧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但當事人在網絡平臺的旗艦店上銷售的是主打綠色環保理念的兒童家具,多款兒童家具的詳情頁面宣傳其產品“甲醛含量0.1mg/L僅是國家標準的1/15”等,而經檢驗機構檢測,其甲醛釋放量實際檢測結果為宣傳值的2倍。長寧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罰款人民幣80000元。